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专题辅导报告.pptx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 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专题辅导报告,授课人XXX,目 录,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和意义,修订条例遵循主要原则与修订主要内容,条例框架体系与逐条精解辅导,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条例修订的背景、过程和意义,第一部分,2010年6月党中央印发的条例作为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法规,对于推进机关党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很大变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推动机关党建取得显著成效。党的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近年来出台的有关党内法规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党和国家各级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在坚持党要管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积累了重要经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条例许多内容亟须修订完善。,一条例修订的背景,,,按照党中央有关部署,中央组织部会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认真做好条例修订工作。2018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广泛听取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对条例的修改意见,到9个省区市实地调研,对条例修订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梳理汇总修改建议1400余条。条例修订稿形成后,召开座谈会征求部分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组织以及部分省市县党委组织部、机关工委、机关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建议,广泛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以及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的意见,进行认真修改完善。2019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先后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稿。12月27日,党中央印发条例。,二条例修订的过程,,,新修订的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充分吸收近年来机关党的工作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是新时代机关党的建设的基本遵循。条例的修订颁布和实施,对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充分发挥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推动机关治理和各项事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条例修订的意义,,,修订条例遵循的主要原则与 修订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一 遵循的主要原则,,,01,02,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党的建设特别是机关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和部署要求。 二是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对机关基层党组织职责作用、党组(党委)领导责任等规定具体化,并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出台的党内法规文件相衔接。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党和国家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的要求,聚焦解决机关党的建设“灯下黑”等问题,提出管用措施,加强制度保障,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 四是深入总结各地实践经验,提炼上升为制度规定,用基层经验指导基层实践,力求指导性、可操作性强。,二修订的主要内容,,,01,02,一是完善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将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当好“三个表率”、建设模范机关等要求写入条例,提出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5个方面的原则。 二是适当调整党组织设置和职责。根据党中央有关要求,修改机关基层党组织的任期,明确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人选条件以及机关纪委的领导体制,进一步充实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的职责。 三是突出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出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具体要求。 四是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上,要求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强调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组织引导机关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是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监督职能,要求把党员领导干部作为监督重点,增加机关基层党组织监督执纪的内容。 六是在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方面,要求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机关干部的重要平台,保证党务工作力量,注重调动机关党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七是在领导和保障上,完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厘清机关工委、单位党组(党委)等的责任分工,规定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的工作程序,对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加强党建工作经费保障等提出了要求。,条例框架体系与逐条精解辅导,第三部分,三、条例框架体系与逐条精解辅导,,,01,02,第五章 党员队伍共5条,1822条,第四章 党的政治建设共7条,1217条,第七章 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共5条,2832条,第八章 领导和保障共8条,3340条,第六章 党内民主和监督共5条,2327条,第三章 基本职责共2条,1011条,第二章 组织设置共5条,59条,第九章 附则共3条,4143条,第一章 总则 共4条,14条,一 框架体系,二条例框架体系新旧对比变化,,,2010年版9章42条 第一章 总则共5条,15条 第二章 组织设置共5条,611条 第三章 基本职责共5条,1213条 第四章 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 共4条,1418条 第五章 基层党内民主与监督共6条,1924条 第六章 思想政治工作共3条,2527条 第七章 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共7条,2834条 第八章 对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共4条,3538条 第九章 附则共4条,3942条,2019年版9章43条 第一章 总则共4条,14条 第二章 组织设置共5条,59条 第三章 基本职责共2条,1011条 第四章 党的政治建设共7条,1217条 第五章 党员队伍共5条,1822条 第六章 党内民主和监督共5条,2327条 第七章 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共5条,2832条 第八章 领导和保障共8条,3340条 第九章 附则共3条,4143条,2016年版条例与2019年版条例对比变化情况,解读条例框架变化,,,,重点变化是,在标题顺序、内容、条数发生变化,具体是第一至第三章的标题顺序没有变化,只是有的内容和条数发生变化。新修订条例的第四章,增写了“党的政治建设”专章,把原第六章“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原第四章“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变为第五章,修改为“党员队伍”;原第八章“对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修改为第八章“领导和保障”。,,条例总体框架没变,都是9章,三逐章逐条精解条例 第一章 总则【新旧对比】,,,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一章 总则【新旧对比】,,,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一章 总则【主要内容】,,,第一章 总则【变化说明】,,,第二章 组织设置【新旧对比】,,,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二章 组织设置【新旧对比】,,,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二章 组织设置【主要内容】,,,第二章 组织设置【变化说明】,,,第三章 基本职责【新旧对比】,,,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三章 基本职责【新旧对比】,,,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三章 基本职责【主要内容】,,,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三章基本职责,主要包括两方面主要内容 一是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九个方面的主要职责,体现在第十条。 二是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六个方面的主要职责,体现在第十一条。,第三章 基本职责【变化说明】,,,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十条变化说明】 1.第十条第一款,增加了“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新职责。修改提出了“创先争优”“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的职责要求。 2. 第十条第二款,增加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的新职责。修改提出了“党的创新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知识”职责要求。 3. 第十条第三款,增加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的新职责,修改提出了“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的职责要求。 4. 第十条第四款,全面修改提出了“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的职责要求。 5. 第十条第六款,增加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职责。 6. 第十条第七款,增加了“考察”新职责。修改提出了协助“群团组织”的干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对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奖惩提出意见”有关职责内容。 7. 第十条第八款,修改提出“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的职责内容,第三章 基本职责【变化说明】,,,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十一条变化说明】 1.第十一条,增写了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 2.第十一条第一款,修改提出了“遵守纪律”内容。 3.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增加提出了“对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的职责内容。 4.第十一条第三款,增加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要求。 5.第十一条第四款,增加了第四款“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的全部职责内容。 6.第十一条第五款,增加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的职责要求。 7.第十一条第六款,修改提出了“受理党员控告和申诉”的职责内容。,第四章 党的政治建设【新旧对比】,,,第四章 党的政治建设【新旧对比】,,,第四章 党的政治建设【主要内容】,,,第四章 党的政治建设【变化说明】,,,第五章 党员队伍建设【新旧对比】,,,第五章 党员队伍建设【主要内容】,,,在此输入内容文本,一是加强党员教育,要求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党员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集中培训,提高党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体现在第十八条中。 二是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要求提高“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和主题党日等制度,特别是强调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推动所在党支部建设成为先进党支部,体现在第十九条中。 三是关心关爱党员,要求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长效机制,关心关爱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和因公伤残党员,做好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流动党员的服务工作,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帮助,体现在第二十条中。 四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出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鼓励党员到社区为群众服务,激励党员干部建功立业,体现在第二十一条中。 五是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强调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发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保证发展质量,体现在第二十二条中。,第五章 党员队伍建设【变化说明】,,,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十八条,增加了“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学习培训方式内容。修改提出了“组织党员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组织党员认真参加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学习教育内容。 第十九条,修改提出了“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提高”“民主评议党员和”“等制度”内容。增加了“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质量,落实谈心谈话、主题党日,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入党志愿书等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推动所在党支部建设成为先进党支部。” 内容。 第二十条,增加了“关心关爱因公殉职、牺牲党员的家庭和因公伤残党员”“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帮助。”内容。 第二十一条,专项增写的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创先争优的一条,内容是“组织开展创建党员先锋岗、争当服务群众标兵、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鼓励党员到社区为群众服务,引导和激励党员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好本职工作、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带动机关工作人员建功新时代、争创新业绩。” 第二十二条,增写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的内容,明确把发展党员的第一政治标准。修改提出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严格发展程序,严肃工作纪律”的要求。,第六章 党内民主和监督【新旧对比】,,,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六章 党内民主和监督【新旧对比】,,,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六章 党内民主和监督【主要内容】,,,在此输入内容文本,本章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提出了基层党内民主的基本原则,体现在第二十三条。 二是提出了基层党内民主实施的方法,体现在第二十四条。 三是明确了基层党内民主和监督方式与途径,体现在第二十五条。 四是提出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监督的对象、主要内容与方法,体现在第二十六条。 五是提出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实施监督的处置措施,体现在第二十七条。,第六章 党内民主和监督【变化说明】,,,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二十三条,修改提出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内容。 第二十四条,对整条内容进行了修改与增写,使基层党内民主实行的方法更加完善。修改提出了“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凡属重要事项都应当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应当带头发扬民主,自觉接受党员监督”的内容要求。增写了“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修改提出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落实机关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 “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的内容。增写了“情况反映制度”。 第二十六条,修改提出了“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内容。 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对全款内容作了修改。修改后的内容是“定期检查、通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情况;” 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的内容没变。 第二十六条第四款 变动提出了“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党委)反映”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第五款 增写了全款内容,具体是“(五)了解党员、干部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本单位党组(党委)报告;”。 第二十六条第六款、第七款,全部内容没有变化。 第二十六条第八款,修改提出了“履行监督义务”内容。 第二十七条,对整条内容进行了增写与修改。增写内容是“机关基层党组织应当对党员、干部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问题严重的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修改内容是“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依规依纪恰当予以处理。”,第七章 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新旧对比】,,,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七章 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主要内容】,,,在此输入内容文本,本章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内容 一是提出了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原则、机构、人员配备要求,体现在第二十八条。 二是规定了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配备的新标准条件,体现在第二十九条。 三是规定了党务工作人员配备的数量、编制等具体要求,体现在第三十条。 四是提出了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新要求,明确了对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有关要求,体现在第三十一条。 五是提出了对党务工作人员交流、考核和评先评优的有关要求,体现在第三十二条。,第七章 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变化说明】,,,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二十八条,修改提出了“机关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本着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和精干高效的原则,设置办事机构,配备必要的工作人员。”的内容,对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原则、机构、人员配备作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是新增加和修改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机关党务工作人员建设的标准。新增加的内容是“坚持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注重选拔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干部专兼职从事党务工作”。修改后的内容是“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机关党务工作人员队伍”。 第三十条,在原有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数量和列入机关行政编制的基础上,新增加了对机关工作人员较少的单位,“应当保证有专人负责。机关党建任务较重、工作力量不足的单位,应当适当增加人员”,在人员力量上的加大,体现了更加重视新时代机关党建工作。 第三十一条,对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标准要求作了修改,修改后为“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更加符合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对新任机关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的培训作了修改,提出了进行“任职培训”。 第三十二条,增加了“专职”,进一步明确双向交流的人员是机关专职党务工作人员。增加了“把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开展党务工作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及时发现、表彰和宣传机关党务工作人员中的先进典型。”的内容,彰显了对兼职的党务工作人员和机关党务工作人员的高度重视。,第八章 领导和保障【新旧对比】,,,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八章 领导和保障【新旧对比】,,,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八章 领导和保障【新旧对比】,,,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八章 领导和保障【主要内容】,,,在此输入内容文本,本章主要包括八个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规定了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体现在第三十三条。 二是明确界定了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与指导地位、主要职责;界定了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的双重领导关系、领导职能。均体现在第三十四条。 三是明确规定了党组(党委)领导党建的地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具体抓党建工作的要求;规定了党组(党委)主要主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规定了党组(党委)每年通报党建工作并接受评议的硬性要求。均体现在第三十五条。 四是明确规定了党组(党委)对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的下级单位党建工作,及对归口领导或者管理的单位党建工作的具体做法要求,体现在第三十六条。 五是明确规定了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的工作程序,体现在第三十七条。 六是明确提出了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考核的要求,规定了地方各级党委常委会每年听取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的工作汇报频次。体现在第三十八条。 七是明确提出了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体现在第三十九条。 八是明确提出了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经费的有关规定要求,体现在第四十条。,第八章 领导和保障【变化说明】,,,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八章 领导和保障。对名称作了修改,由原“对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修改为“领导和保障”。内容由4条增加到8条,基本上为增写的内容。 第三十三条,是新增写的内容,完善了机关党建工作的领导体制,体现了机关党建理论实践的最新成果。增写内容是“第三十三条 机关党建工作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由同级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单位党组(党委)具体领导和管理,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第三十四条,是新增写的内容,厘清机关工委、单位党组(党委)等的责任分工,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的隶属关系。具体内容是“第三十四条 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所属机关党的工作,指导督促各单位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定期对各单位党组(党委)、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机关党建重点工作和重要制度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同级党委报告有关情况。”“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作为同级纪委监委的派出机构,在同级纪委监委、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双重领导下,领导各单位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 第三十五条,新增加了大幅度内容,更加明确了履行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新要求。增写部分为“党组(党委)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党委)应当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督促落实各项任务。”“建立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体系,加强党建工作保障。”“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党组(党委)每年在本单位一定范围内通报抓机关党建工作情况、接受评议。”,第八章 领导和保障【变化说明】,,,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三十六条,是新增写内容,解决了党组织关系属于地方管理或归口管理的单位党建工作由谁来抓的问题。增写内容是“第三十六条对党组织关系实行属地管理的下级单位党建工作,党组(党委)应当加强与其所在地党委的沟通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对归口领导或者管理的单位党建工作,党组(党委)应当加强监督指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相关责任。” 第三十七条,是新增写内容,对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基层党组织设置调整、发展党员、处分党员等重要事项的工作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增写内容是“第三十七条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含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调整、换届、委员会组成以及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成,书记、副书记的任免等,经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后,报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审批。”“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审批预备党员或者预备党员转正,应当提前报党组(党委)讨论决定。机关不设党的基层委员会的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接收预备党员或者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应当经党组(党委)审核把关后,报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审批。”“党组(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讨论决定处分党员有关事项,在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前应当与派驻纪检监察组交换意见。处分决定生效后,有关处分决定和材料应当按照要求报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备案。”,第八章 领导和保障【变化说明】,,,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三十八条,新增写了“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加强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应当纳入各单位领导班子以及领导干部考核内容”的内容,从班子及干部考核上加强了机关党建。 第三十九条,是新增写的内容,吸收了近几年来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成果。增写内容是“第三十九条开展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党的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每年向同级党委述职,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向上级党组织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第四十条,新增写“财政”二字,把机关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所需资金的来源列入本单位部门的财政预算,有了明确稳定的财政支付渠道。新增写“保障“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培训、学习调研等需要”,使经费保障范围更加明确。新增写“党费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这完全符合党费的使用用途。,第九章 附则【新旧对比】,,,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九章 附则【主要内容】,,,在此输入内容文本,本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内容 一是本条例适用范围。 二是本条例由中组部负责解释。 三是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第九章 附则【变化说明】,,,在此输入内容文本,第九章附则,由原条例的4条精简为3条,原条例第四十条删除,没有再要求制定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新增加了“监察机关”,修改内容为“群团机关”,其它一致。 第四十二条,与原条例第四十一条一致。 第四十三条,删除原条例中“ 此前有关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本条例执行。”保留了“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第四部分,01,02,03,(一)围绕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机关治理效能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二是认真组织学习培训。三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条例知识竞赛活动。,(二)围绕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机关治理效能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一是要在结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巩固扩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上下硬功夫。二是要在结合落实本单位工作部署和业务工作任务上下硬功夫。三是要在结合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上下硬功夫。四是要在结合推进重点工作上下硬功夫。,(三)对照新条例查弱项补短板。一要对照新条例,深入查找党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二要全面规划、系统推进机关党建工作。三要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与总结。,,,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条例,谢谢大家,